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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条款

目前不设任何代理条件,绝不收取任何加盟费用及保证金,提供收费样品测试效果!

我们十分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鼓励,但愿我们的合作建立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达到双赢的局面,我们相信一定能达到成功的,更祝愿您的事业与生意越做越好。
 
关于代理“京锐汽车动力节能系统”产品一事,经由本公司决定,凡事有意向代理我们产品的公司或个人,无论是在任何一个区域,我们都会愿意提供小批量的产品订购,这样可以使您认同产品,更会对产品建立销售信心。当您认同产品后,确定代理我们的产品时,为了保护代理商的权益,我们将会把以前该所销售代理区域的其余未确定代理商放弃,确认您为该区域独家代理商经营权。确认独家代理商经营权条件要求如下:
 
一  本公司及代理商的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及各项规定。依法诚信经营。
 
二  申请加入作为正式独家代理商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所制定的各项代理商条款,积极、努力、配合、维护本公司及品牌的信誉及形象。奉行“创新求实、拼搏诚信”的企业精神文化,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宗旨与理念,坚定诚信而互惠互利的合作精神,以达双方共赢的经济效益。
 
三  申请加入独家代理商者:必须为合法资格经营者,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场地,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申请独家代理商意向计划书,以及所需代理区域的市场调研及分析报告书、市场推广运作等计划。愿意接受本公司的专业技术培训,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或销售团队,能独立开拓市场业务,并能努力完成一定的销售任务,更具备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四  申请加入作为独家代理商的合同为期五年,可以延续。在申请加入作为独家代理商需经由本公司的审核,通过审核后,本公司将会提供相关产品资料等。
 
五  申请加入作为独家代理商的一切经营场地、工作人员、装修及相关的经营费用自行负责,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的经济、民事和法律责任,与本公司无关。
 
六  共同的认知与认同:
1. 产品认知认同:甲乙双方均对产品的技术含量与实用性能有共同的认知认同度。
2. 市场认知认同:甲乙双方对产品市场推广价值与市场营销的潜力有相同的认知认同度。
3. 诚信互助、竭力同心:甲乙双方均同意在诚信基础上,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产品大规模市场营销,使产品更好地发挥出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七  代理商条件:
1. 代理:独家代理区域为:市级。(目前只接受市级代理)
2. 授权:本公司授权予独家销售代理商经营:京锐品牌产品。
3. 任务:销售代理商年任务量:省会市级任务量为:1500套。地市级年任务量为:1000套。
4. 责任:独家代理商:必须有能力开拓市场者,经由本公司审核评定认可后,代理商首批订购量为:50 套,并需在三个月内有能力完成销售,在第四-第六个月内,必需能有能力完成销售任务200套或以上。
5. 说明:因本公司考虑到各个行政市区域等划分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车辆保有量有所不同之关系,所以销售代理商在对市场不了解情况下,本公司已经考虑到市场推广培育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将会尽力协助其市场营销策略。
6. 订购:每批最低订购量:50 套。
7. 考核:本公司采用考核制度,对其代理商进行每季度评选,对销售业绩优异者给予大力支持与表扬,并可晋升为省级总销售代理商。
 
八  双方共同责任,以及双方共同的规则细节均在签署合同时列明,经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后确定条款,并遵守履行合同书。
 
上述为加入京锐品牌代理商的基本条件,符合及认同代理商基本条件者,经协商后并签订销售代理合同书。为了双方共同的互利互惠原则,并且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问题,在签署合同书前遇到任何事宜时必须事先向本公司提出,否则视为认同。请慎重从事,诚信合作,共同为我们的事业努力打拼。
 
                                                                                                                      东莞市鸿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08年6月10日